港女移民英國 留低40年聯名舊樓同72歲阿媽:請問點做稅務規劃?
媽媽現時是和另一位女兒及家人居住,這一萬元是媽媽每月的生活費,支援她的生活是不俗的。她並沒持有其他物業。
移民英國前準備
Mabel 準備移民,成為稅務居民只是遲早的問題,而由於英國是奉行全球稅制的,全球收入及資產均會跌入稅網,對這聯名物業,引伸至媽媽的生活,會有什麼的影響呢?
我們先重溫幾個較受移民人仕注意的稅項:
資產增值稅
這涵蓋任何有投資成份的項目,包括股票、基金、物業、股票或債券派息、存款的利息稅等,其中物業類是最令香港移民頭痛的,因為牽涉到賣出非自住物業,根據出售價及買入價的差額(並以買入時及賣出時的滙價兌換成英鎊)計算的。
香港樓價在回歸後,整體已上升了75%,Mabel的物業在15年內更上升了233%,所以出售物業後需付的資產增值稅可以是不菲的,若賣出時英鎊滙價仍像現時「低水」的話,需付的稅項將會更高!
個人所得稅
租金收入將被歸類為個人所得稅(Income Tax),以入息稅率計算。
遺產稅
香港已於2006年廢除遺產稅,但英國仍是生效的,無論遺產在何地,也會被納入稅網,要解封遺產,請先清繳遺產稅。
以Mabel 情況來看,雖然物業是聯名持有,以後在英國繳交稅項是以半份還是一份計算也存在變數,況且租金收入是媽媽的生活費,就算只交半份稅也會令她生活受影響。
若出售物業,假設滙價在購入及賣出時都是一英鎊兌十港元,出售物業的資產增值稅將高達9萬鎊,是利潤(35萬鎊)的26%!申報為聯名物業可省回多少稅項?真的要視乎英國稅局的看法呢!
租金收入是整份還是半份課稅也是未知之數,但全年收入達5萬鎊以上的,已需繳付最低40%稅項,這每年一萬鎊以上的淨租金收入,令稅務策劃更具挑戰性呢!
筆者建議在Mabel未出發前,可先這樣安排:
將聯名物業改為媽媽單名持有,支付一半樓價估值(即250萬元:稅局保留最終決定及追溯權)的印花稅($37,500);
遺產稅的免稅額有32.5萬鎊,其後的稅率是40%,比資產增值稅階更高,所以媽媽要好好規劃遺產承傳,免得Mabel 需付龐大的遺產稅,更要先交稅才能解封物業。
從另一個角度看,樓齡已達40年,未來的維修費用將會大增,況且只餘下媽媽管理物業,長遠來說她的魄力能否應付也是一個考慮要點。
Mabel 及媽媽也可考慮出售物業然後轉戰年金計劃 – 若媽媽採用即享年金並投放200萬元,每月可提取約$10,500的年金收入,和現在租金收入相若,更減省了管理物業的繁瑣。
至於餘下的300萬元有什麼處理方法?可留身邊作流動現金,或和家人再從長計議。
筆者溫馨提示:留在英國超過183天,便會被界定為稅務居民,無論以任何方式入境:正式申請移民、5+1簽證、工作簽證,甚至是學生簽證,都會被歸納至稅務居民稅網,所以要好好向當地稅務顧問瞭解及作出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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