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震旅遊保險 日本巨震風險再現 保險業界發出「三不保」提示
是次預警災情嚴重情況可波及各大旅遊區,如大阪、名古屋等,預料死亡人數可達32.3萬人,海嘯甚至可高逾30米,當地電視台呼籲民眾要做好防災準備。
日本地震旅遊保險|保險業界的提醒與風險警示
針對這一情況,香港的保險業界迅速作出反應,提醒市民在旅遊保險方面需格外注意「已知風險」的問題。根據保聯行政總裁劉佩玲解釋,由於日本政府已經發出了天災預警,因此,這種情況被視為「已知風險」。如果市民在8月8日後才購買旅遊保險,並因這次預警而取消近日行程,旅遊保險一般會有三大不保事項,分別是行程延誤、取消行程及提早結束行程等,以上情況之損失將不會獲得賠償。
對於那些在8月8日之前已購買旅遊保險的市民。劉佩玲指出,他們將能夠享有以下三項保障:
- 旅程取消保障:如果在出發前指定日數內,前往的目的地發生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或海嘯)而無法避免地須要取消旅程,投保人可以獲得已繳付而未能退回的旅遊費用賠償,包括機票、海外住宿及交通費用等。
- 提早結束行程保障:若投保人在旅途中,其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或海嘯),而不得不提前結束行程,並要直接返回香港。其已繳付但未能退回的機票或住宿費用損失,以及因此引起的額外機票或住宿費用,均可獲得賠償。
- 旅程延誤保障:若因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或海嘯)導致已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有所延誤,投保人可以根據保單條款,獲得現金津貼,或因延誤而產生的合理額外旅遊費用如酒店或機票費用,亦可獲得賠償。
劉佩玲提醒,市民即使在索償過程中獲得保障,也應注意以下兩點。首先,市民應先向航空公司要求退款,然後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其次,保險保障通常僅適用於近期的行程。如果市民因這次地震預警而取消明年的行程,保險未必涵蓋,因為保險公司通常會在保單中列出保障期限。
日本地震旅遊保險|「已知風險」定義與索償時限
保聯的聲明中指出,日本所發布的「南海海槽地震臨時資訊」是否屬於「已存在狀況」,需視乎每張保單對「已存在狀況」的定義來決定。通常,如果地震事件被當地政府界定為餘震或與先前事件有關的損害,則可能被視為「已存在狀況」;若被當地政府視為另一次獨立的地震或海嘯事件,則可能不屬於「已存在狀況」。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提醒市民,在購買機票時便應投保旅遊保險,以確保保險能夠即時生效。如果旅客在預警發布後才購買旅遊保險,則該保險將不會涵蓋受保障範圍。
羅少雄進一步表示,若旅客在預警發布前已經購買保險,但當時未得知地震風險,則保險仍然可以提供保障。然而,如果旅客希望因天災預警而索償,則需在一個月內處理,包括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住宿及機票等。
他並稱,無論自由行或參加旅行團,旅客在買機票一刻就應該投保旅遊保險,保險可以即時生效,旅程如果因天災等事故而受到影響,可以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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