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電子消費券|7月4日登記最快8月收錢 一文睇清2款派發時間表+9種不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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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長陳茂波於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向市民分階段派發合共5,000元電子消費券,並預計約720萬人受惠,涉款約360億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8日)公布登記及發放細節。
撰文:經一編輯部| 圖片:am730
1. 消費券申請資格
所有年滿18歲在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外傭、來港工作的外地人,以及留學生等。
加入「在港居住條款」,申請人需在過往2年內,並非長時間不在香港。 部分人士可豁免居港時候限制,包括參加福建或廣東計劃、海外留學等。
2. 消費券申請日期
7月4日(星期日)開始登記;8月14日截止
3. 消費券申請途徑
政府正設立中央登記系統,合資格人士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可收取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並選擇支付工具,以及填寫賬號。政府亦接受書面表格。
電子登記流程︰
- 進入政府電子消費券登記網站
- 認證個人身份,(「智方便」、回答保安回題、上載香港身份證複本);
- 提供登記資料及選定儲值支付工作帳戶;
- 就「在港居住」要求作聲明。
如市民去年已用電子方式登記1萬元現金發放計劃,則只須回答兩條保安問題便可,不用再次輸入個人資料。
書面表格登記流程︰
- 從網頁下載登記表格,或在郵局、5間銀行(中銀、匯豐、渣打、恆生、東亞)的指行分行、公屋屋村辦事處等地索取登記表格
- 填妥及簽署登記表格及釘附香港身份證複本;
- 於辦公時間把表格交回郵局,或指定銀行分行的表格收集箱。
4. 指定營運商及領取方法
- 八達通|領取方法:可於設於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7-Eleven、OK便利店、惠康超級市場所布分店、八達通服務站、或經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領取
- AlipayHK|領取方法: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
- Tap&Go|領取方法: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
- WeChat Pay HK|領取方法: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
5. 分期發放及使用期限
若使用AlipayHK、Tap&Go及WeChat Pay HK:
分兩期發放,第一期2000元;第二期3000元,可合併使用,最長有效期五個月。
首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登記期首兩週內完成的電子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8月1日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3000)發放日為10月1日
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
第二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在兩週後才完成的電子登記;或以書面形式遞交的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9月1日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3000)發放日為11月1日
到期日:2022年1月31日
若使用八達通:
分三期發放,第一期2000元、第二期2000元、第三期1000元。首兩期最長有七個月的使用期,待首兩期4000元用完後,才可獲第三期。
首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登記期首兩週內完成的電子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8月1日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10月1日
如能在11月30日或之前用盡首兩期共4000元的消費券,便可在12月16日獲發第三期、$1000的消費券
第二批發放的消費券 (即在兩週後才完成的電子登記;或以書面形式遞交的登記)
-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2000)發放日為9月1日
- 第二期電子消費券($3000)發放日為11月1日
如能在12月31日或之前用盡首兩期共4000元的消費券,便可在明年1月16日獲發第三期、$1000的消費券
7. 九種不適用範圍
消費券適用範圍包括本地零售、餐飲、服務業商戶的實體或網上店舖消費及本地交通費開支。但有9大範圍並不適用:
- 政府收費(包括交稅、罰款、隧道費、停車咪錶等)
- 公共收費(包括水、電、煤)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管局、房協等)
- 教育開支(即學校學費)
- 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
- 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P2P(個人對個人)支付
- 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