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招打擊甩名 恐釀社會問題 政府該考慮取消額外印花稅|經一專欄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透過「甩名」自製首置身分。雖然並非違法,但相關買家不是真正首次置業,建議修例禁止「甩名」後五年內再以首置身分入市。筆者認為,該名議員提出的方案是難以實行,甚至影響不少無辜業主。所謂「甩名」,其實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以買賣形式進行,例如物業屬於夫婦聯名擁有,丈夫將其一半權益賣給妻子,令妻子擁有100%物業權益。
此後,丈夫便回復首置身分,買樓時毋須繳付15%雙倍印花稅(DSD),這在現時法律框架下屬於合法操作。不過,鑑於政府的言論,最近很多業主懼怕「甩名」會受到規管,冀盡快將聯名物業出售予配偶,避免一旦修例後便難以回復首置身份,以及買第二層物業時會被徵重稅。筆者旗下按揭轉介公司,對於有關「甩名」轉按的查詢,自司長的言論後近日亦急增。
業主加快行動避重稅
事實上,「甩名」後五年之內,不能以首置身份入市的建議,筆者認為,在現實情況下難以實行。
如果是純換樓客,即先賣舊物業後再買新物業,會否受到嚴禁「甩名」政策影響,需待五年後才能再度入市?
如果賣樓不需要鎖五年時間,為何賣樓給近親卻要鎖五年,豈不是歧視近親交易?
真正有置業需求人士如何獲得豁免?這項修例亦變相懲罰一些早年以聯名形式買樓的業主,若然他們當時知道法例朝令夕改,便寧願以單一身分入市。
以人性角度思考,上車是每個年輕人的夢想,惟樓價高企及銀行壓測門檻高,如果沒有父子、姊弟等家庭成員齊心協力聯名買樓,合力申請按揭分擔首期及供款,這個上車夢必然破碎。假設數年後,當姊姊的經濟情況改善,亦打算結婚,因此將舊物業「甩名」予弟弟,姊妹再買樓組織新家庭。但若要等待五年後才回復首置身份,姊姊無辜地被阻上車,最壞情況甚至影響婚姻,這或會造成社會問題。
政府可取消SSD豁免
筆者認為,較可行方案是政府取消近親轉讓的額外印花稅(SSD)豁免。現時如果買樓三年期間再購置物業,需要付SSD,稅率為10%至20%,但近親交易則可獲豁免。政府可考慮取消這個稅項優惠,防止近親以首置身份買樓後短時間內轉名予親人,這樣才能有效遏抑物業投資需求,也不會無情地懲罰有真正「甩名」需要的市民。
不過,政府政策變幻莫測,很難觸摸,市民要有心理準備。一旦業主真的需要「甩名」回復首置身份上車,應加快步伐實行。下週開始,筆者將會一連數星期,分享物業「甩名」或轉名實際操作、按揭財技,以及注意事項。
編按:作者子非魚為星之谷按揭首席顧問,現於多份報章及網上平台撰文,著作《按揭達人》,涉足地產買賣及按揭資訊。
星之谷網址:https://starpagenc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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