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屋18條Q&A】網上申請、親身交、郵寄 填表前先熟讀

【申請居屋19條Q&A】網上申請、實體表格交表與郵寄需知 白表綠表居屋申請表派發地點、下載連結

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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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請居屋,你熟悉申請程序了沒有?房委會公佈,今期居屋申請將於2020年9月10日開始,於10月7日截止。白居二亦會同時開放申請。居屋申請表派發地點已經公佈,有興趣抽居屋的白表及綠表申請人,亦可選擇在網上申請。記得在指定申請日期完成網上申請或親身遞交申請表,郵寄申請表以郵戳日期為準。今期出售4個新建居屋發展項目包括火炭彩禾苑、粉嶺皇后山山麗苑、馬鞍山錦駿苑及鑽石山啟翔苑合共7,047個單位。填表前可先熟讀以下19條居屋申請Q&A!

撰文:經一編輯部 | 圖片:新傳媒資料室|資料來源:房委會

2020居屋申請最新消息

今期居屋申請原定於7月開始,後來受疫情影響而一度延遲。房委會於2020年9月2日公佈,2020的居屋申請和白居二將與9月10日上午8時開始,申請期亦由以往的兩星期延長至四個星期,直至2020年10月7日晚上7時。

房委會已於9月3日上載今年居屋申請的相關資料至網站,市民可以查閱售樓簡介和單張。

受疫情影響,樂富客務中心不會提供櫃檯查詢服務,而建築模型和室內間隔模型展覽廳亦會暫停開放。如之後的狀況許可,房委會會盡量在揀樓開始前重新開放展覽廳。

1. 遞交申請表途徑與截止日期?

申請者可選擇網上申請、親身遞交或以郵寄的方式遞交居屋申請表。

網上申請

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時間(2020年10月7日晚上7時)前完成申請及繳交申請費用,截止時間以房委會申請系統的時間為準。申請者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點擊前往:申請網站(綠表)申請網站(白表、白居二)

親身遞交(白表)

居屋銷售小組的截止時間預計為2020年10月7日晚上7時。居屋銷售小組亦會設有申請表投遞箱。申請人請準備以下文件:

  • 填妥的申請表正本
  • 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內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繳付250元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

居屋銷售小組地址: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一層平台(近港鐵樂富站A出口)

親身遞交(綠表)

屋邨辦事處和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及其他收表處則只會於個別辦公時間收取申請表,敬請留意。申請人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填妥的申請表正本
  • 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內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繳付250元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
  • 《綠表資格證明書 – 祇適用於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或《保證書》正本

居屋申請表派發地點

  • 居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公屋單位的申請者:
    • 交至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
  • 居於香港房屋協會出租屋邨的申請者:
    • 先交到所屬出租屋邨辦事處核實資格,獲加簽後再自行轉交至居屋銷售小組
  • 持有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 – 祇適用於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的申請者:
    • 交至居屋銷售小組
  • 持有由房屋署簽發有效《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
    • 交至現居部門宿舍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
  • 「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者:
    • 交至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申請分組「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
  • 郵寄

    申請表以郵戳日期為準。若因郵資不足而導致延誤或被郵局退回的申請表,將不獲處理。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在指定指定申請期以外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郵寄申請表以郵戳日期為準。若因郵資不足而導致延誤或被郵局退回的申請表,將不獲處理。

    2. 居屋申請表派發地點和網上申請的連結

    網上下載「居屋2020」申請表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7日(即居屋申請截止期)期間,大家可從房委會網站下載申請表、申請須知和售樓資料。點擊前往下載網址(白表)下載網址(綠表)

    「居屋2020」居屋申請表派發地點

    除網上下載外,大家亦可在下列地點索取「居屋2020」的實體申請表、申請須知和售樓資料:

    • 房委會居屋銷售小組
    • 房委會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
      地址:九龍觀塘開源道33號建生廣場一樓)(較近港鐵觀塘站B3出口
    • 房委會轄下各屋邨辦事處及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
    • 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各出租屋邨辦事處
    •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民政諮詢中心

    3. 同時申請「出售居屋單位2020」及「白居二2020」,是否需填寫兩份申請表?

    「居屋2020」會與「白居二2020」一併推出。申請者只須使用一份申請表(白表),便可選擇申請「居屋2020」、「白居二」或同時選擇兩者。申請者無須填寫兩份申請表。由於「居屋2020」和「白居二2020」屬兩個不同計劃,他們會分別進行攪珠,以決定「居屋2020」的選樓優先次序及「白居二2020」的配額分配。

    4. 白表、綠表、白居二的申請費用是多少?

    申請者須於遞交申請表格的同時繳交申請費:

    居屋申請費用 250元
    白居二申請費用 160元
    居屋、白居二申請費用 410元

    5. 如何繳付申請費?支票抬頭是甚麼?接受便利店付款嗎?

    網上申請

    申請者須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UnionPay銀聯)在網上繳交。

    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

    申請者須以劃線支票(可由申請者或其他人簽發)或銀行本票繳交。

    • 抬頭:「香港房屋委員會」
    • 在背面寫上申請者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
    • 注意:如果支票或本票未能兌現,相關申請會自動取消

    註:其他付款方法概不接受,包括:便利店付款、期票、現金、禮券、匯票、電子支票等等

    6. 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的家庭成員可否同時申請其他房屋資助計劃?

    只要符合有關計劃的申請資格,申請者和名列申請表的家庭成員可同時申請其他資助房屋計劃,但若有超過一項申請同時入選,則只可選擇其中一項,並須取消其餘的申請。

    7. 白表申請者須符合居港年期規定?

    申請者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2020年10月7日)已在香港居住滿七年,而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未獲香港入境權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請表內。

    8. 白表申請者的入息和資產限額是多少?

    【居屋2020】白表申請者入息和資產限額  
    家庭人數每月入息限額(元)資產限額(元)
    1人33,000850,000
    2人或以上66,0001,700,000

    9. 甚麽是「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

    為加強對家庭的支援,凡具普通綠表資格的二人或以上家庭,或白表核心家庭的申請人,其中成員有一名年滿60歲的年長親人,如選擇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可獲提升選樓次序,但必須符合及遵守下列規定:

    1. 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2020年10月7日),該名年長親人已年滿60歲及與申請者共住;
    2. 該名年長親人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
    3. 該名年長親人如已婚,其配偶亦須名列於同一份申請表內,(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除外)
    4. 申請者及該名年長親人須於簽署買賣協議時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諾願意一同在所購買的單位居住
    5. 除因永久離開、去世或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其他體恤理由外,該名年長親人的名字日後不得從房屋署持有的業主紀錄中刪除
    6. 已選擇參加此項計劃的申請者,其後如改變決定,其申請會被取消

    10. 甚麼是重複申請?

    任何人士只能名列於一份本銷售計劃的申請表內,包括申請者或家庭成員,不可重複申請。如發現任何重複申請,房委會將取消所有有關申請,已繳交的申請費用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凡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分開名列於兩份或以上的申請,或夫婦分開名列於兩份申請表申請,均會視作重複申請。

    如果申請人和名列於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是已婚人士,他們的配偶便需同樣名列於申請表上。然而,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

    【申請居屋18條Q&A】網上申請、親身交、郵寄 填表前先熟讀
    圖片:新傳媒資料室

    11. 遞交申請時需要提交收入及資產證明文件?

    遞交申請時毋須提交收入、資產及家庭成員關係等的證明文件。透過網上申請人士,房委會會在有需要時要求他們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因此,申請人最好備存所申報收入及資產的相關證明,以供房委會日後有需要時作進一步審查。

    12. 如何更改已遞交的資料?

    大家要注意,房委會要求申請者由遞交申請表直至簽訂買賣協議當日之前,申請者和任何名列申請表的家庭成員仍需符合申請資格。因此,假如名列於申請表上的人士的收入、資產或住宅物業擁有權等資料有所改變,都需要書面通知房委會,並註明自己的申請編號和相關的證明文件。

    假如在遞交更新資料後,申請人被取消申請居屋的資格,已繳交的申請費亦不會獲退還,亦不可轉讓予其他人。

    地址: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一層平台居屋銷售小組;請在信封面註明「居屋2020」,以資識別。

    13. 配額及揀樓次序如何分配?

    綠表及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率為40:60,房委會為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者設有2,100個單位的配額

    各類別申請者的選樓次序如下 :

    綠表申請者

    白表申請者

    (1) 受房委會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申請 者 (1) 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 的核心家庭申請者
    (2) 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 請者 (2) 其他核心家庭申請者
    (3) 其他家庭申請者 (3) 非核心家庭申請者
    (4) 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一人申請者 (4) 一人申請者
    (5) 一人申請者

    14. 合資格的申請人怎樣選擇單位?會進行資格審查嗎?

    由於申請人由遞交申請表開始,直至簽訂買賣協議當日之前都需要符合申請居屋的資格,否則申請資格會被取消,連已選擇的單位亦會被收回,而已經繳交的費用亦不會獲退還。

    一般而言,房委會會在完成詳細資格審查後,以書面通知合資格的申請者在指定時間前往居屋銷售小組,按他們的選樓次序選購單位及辦理購樓手續。

    如有需要,房委會亦可能安排申請者在應邀出席選樓當天才進行資格審查。房委會會在發出選樓邀請信時事先通知申請者有關安排。

    而選樓通知書是按照申請類別和選樓次序發出,若申請者不依約前往居屋銷售小組選樓,即會喪失選樓資格,其選樓次序會由較後者補上,已繳交的費用不會獲得退還。

    15. 單位業權如何安排?

    申請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此外,申請者可與名列申請表上的一名成年家庭成員以不可由第三者繼受的「聯權共有」方式(俗稱「長命契」)共同擁有業權。該名家庭成員必須親身與申請者一同前往居屋銷售小組辦理有關手續。

    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者,除了必須與其中一名年長親人共同擁有該單位的業權外,還可選擇與申請表上另一名成年家庭成員共同擁有業權。該名年長親人及該名家庭成員必須親身與申請者一同前往居屋銷售小組辦理有關手續。

    16. 怎樣繳付樓價及獲取單位的合法業權?

    買方會在房委會的職員面前,簽署買賣協議。儘管如此,有關職員只會向買方詮釋買賣協議的內容,並見證其簽署買賣協議,但不會就買賣協議或與交易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向買方提供任何法律意見。

    綠表買方於居屋銷售小組辦理簽署買賣協議手續時,須攜同77,000元的銀行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以繳付所需定金(不少於樓價的百分之五),若上述金額不足選購單位樓價的百分之五,定金餘額須即時以個人支票方式繳付。

    白表買方於居屋銷售小組辦理簽署買賣協議手續時,須攜同155,000元的銀行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以繳付所需定金(不少於樓價的百分之十),若上述金額不足選購單位樓價的百分之十,定金餘額須即時以個人支票方式繳付。

    在有關樓宇的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發出後,房委會所委任的律師會發信通知買方辦理其餘的購樓法律手續及於指定日期內付清樓價餘款。買方宜自行聘請屬意的律師行代為處理買樓交易,惟相關的交易契據文件內容則由房委會訂定。

    17. 辦理購樓手續時,須繳付甚麽費用?

    買方在辦理購樓手續時須繳付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費用:

    • 所有應繳的印花稅;
    • 於土地註冊處登記契據文件的註冊費;
    • 律師費用:
      (i)買方(除非自行委聘律師)須繳付房委會所委聘的律師的法律費用。有關房委會所委聘的律師辦理居屋單位的買賣手續的律師費用容後通知(請注意:房委會所委聘的律師只代表房委會而非代表買方);
      (ii)若買方自行委聘另一位代表律師,則只須負責支付本身的律師費用;
    • 契據文件(包括政府地契、公契、其他有關契約等)的核證副本的費用;
    • 如買方未能依照買賣協議在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交易,房委會有權在不影響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向買方收取未付樓價的利息(利率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公布的最優惠利率加年息二厘);
    • 清理裝修廢料的費用(如有)、裝修保證按金(如有)和特別基金(如有);
    • 管理費、管理費按金及由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訂明所需繳付的徵款(如有)以及罰金(如有)。

    如買方需以按揭貸款購買單位,則另須支付:

    • 於土地註冊處登記按揭契據的註冊費;及
    • 貸款銀行或財務機構或其律師安排有關按揭貸款的法律手續費用。(請注意﹕如貸款銀行或財務機構委聘房委會所委任的律師同時辦理按揭契據手續,該律師行會另行收費。)

    18.「居屋2020」申請會有什麼轉讓限制?

    若買方在簽立轉讓契據成為業主後轉讓或出租其單位,須按照轉讓契據的條款和政府租契所載的條款、契諾及條件辦理。房委會不會回購或提名買家購買本銷售計劃下出售的單位。

    據以往資料,大家可參考下列轉讓限制,將適用於出售單位的業主:

    • 由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業主的轉讓契據(下稱「首次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兩年內,業主可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列於首次轉讓契據的原來買價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人。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三至第十年內,業主可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人。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十年後:
      (i)業主可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人。
      (ii)業主亦可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單位。

    19. 如購得重售單位,有甚麼轉讓限制?

    申請者如購得居屋2018和居屋2019的重售單位,便需遵守相關的轉讓限制和程序,例如:

    • 業主可選擇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轉讓或出租。
    • 業主把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已踏入第三年或以上的單位按自行議定的價格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下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毋須繳付補價。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並以成功選樓後與房委會簽署的買賣協議及轉讓契據條款所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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