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媽獲派天水圍「特殊」公屋 查明往績後放棄上樓:入面怨氣好重!
輪候多年公屋獲派「凶宅」
近日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發帖,指輪候公屋多年終收到房委會的配房通知信,獲派天水圍天晴邨晴碧樓的單位,月租為1897元。
通知信中附有「請參閱附頁以便了解上述單位的特殊情況」的字句引起事主的注意,隨後事主上網查閱單位資料,結果發現輪候已久的單位是「凶宅」。
「本身好開心,好興奮,上網一查,原來係凶宅,仲要吊頸。」網上資料顯示,一名女子於2012年11月,在單位內吊頸輕生逝世。
事主擔心影響小朋友成長
事主本來住在天水圍,希望能一直留在此區,故得悉獲編配天晴邨單位時「開心到彈起」。
不過,事主表示會放棄今次的編配機會,指家中有2位小朋友,擔心單位「無日安寧」,影響小朋友的成長。又表示「都等咗咁多年,唔差在啦」。
網民支持事主放棄編配
帖文引起網民的熱烈討論,不少網民支持事主放棄是次編配,認為事主既然介意就應該放棄編配,否則成日「形住形住」。
- 「自然身故可以考慮,但非自然死亡怨氣好重。」
- 「屋企內吊頸比跳樓得人驚!」
不過,亦網民表示百無禁忌:
- 「如果係我就要,怕什麼你又無害佢, 冤有頭債有主。」
- 「如果地方位置靚又大、多窗、陽光夠猛,可以考慮要嘅!」
此外,亦有網民感到奇怪,「凶宅唔係只限特快?」事主稱,沒有參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也不解為何會獲派特殊情況單位。
特快公屋編配涉及不愉快事件
根據房署資料顯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中,大部份是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單位,當中有部份單位曾「涉及不愉快事件」,又或層數、座向、以至單位的設計等較為遜色。
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可獲得提早入住公屋單位的機會,不過在租約生效日期起計3年內,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不可以要求調遷。
根據規定,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達12個月或以上的租戶,可寬減一半租金,寬減期視乎單位有效空置期而定。租金寬減期間,租戶不可同時申請房署的租金援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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