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早霸王》涉侮辱說話嘲居屋業主 森美:純粹「食字」,會檢討!
「戇居者有其屋」涉侮辱
通訊局指,相關環節長約25分鐘,其中一名主持在接聽聽眾來電時說出「戇居者有其屋」一詞,其他主持接着重複使用該用語作嘲笑。在整個環節中,各主持在約10分鐘的時間內共提及該用語10次。商台事後在陳述中提到,該節目屬輕鬆幽默的清談節目,節目內使用該用語與購置居屋的人士無關。
通訊局考慮了個案的相關資料,認為數位主持在玩鬧中使用該用語,但節目中沒有談及與房屋相關的事宜,也並無討論與社會地位有關的話題。因此, 沒有充分證據顯示主持在節目中使用該用語會構成任何人士或羣體基於社會地位受到污衊或侮辱。
不過,通訊局指出,主持於相關環節中多次使用該用語,有欠審慎, 亦會引起聽眾反感,違反《電台節目守則》第6段的規定。 鑑於上述情況,通訊局認為有關該節目使用惹人反感用語的投訴成立。經考慮個案的具體事實和情況,以及其他相關因素,通訊局決定向商台發出勸諭,敦促它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相關條文。
通訊事務管理局完成審議投訴,其中一宗涉及一名公眾人士投訴商業電台叱咤903播放的電台節目《早霸王》節目,指一名主持在聽眾來電環節中嘲笑及侮辱「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的業主。
主持人森美:會檢討!
根據通訊局調查結果資料,當局按照既定程序,詳細考慮投訴個案的細節及商台的陳述。通訊局考慮了個案的相關資料,其中包括以下各點:
- 被投訴的節目為輕鬆的清談節目;
- 相關環節長約25分鐘,其中一名主持在接聽聽眾來電時說出「戇居者有其屋」一詞(該用語),其他主持接着重複使用該用語作嘲笑。在整個環節中,各主持在約10分鐘的時間內共提及該用語10次
- 商台在陳述中提到,該節目屬輕鬆幽默的清談節目,節目內使用該用語與購置居屋的人士無關。
通訊局指出,根據《電台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第6段 — 持牌人應確保以負責任的手法播放節目,並應避免在沒有需要的情況下,引起聽眾反感;以及第7(b)段 — 持牌人不得在節目內加入可能導致任何人士或羣體基於社會地位,而遭人憎恨或畏懼或受到污衊或侮辱的材料。
通訊局考慮了個案的相關資料,認為「幾位主持在玩鬧中使用該用語,但節目中沒有談及與房屋相關的事宜,也並無討論與社會地位有關的話題。因此,沒有充分證據顯示主持在節目中使用該用語會構成任何人士或羣體基於社會地位受到污衊或侮辱。」
不過,通訊局表示,節目主持於相關環節中多次使用該用語,有欠審慎,亦會引起聽眾反感,違反《電台節目守則》第6段的規定。
鑑於上述情況,通訊局認為有關 該節目使用惹人反感的用語的投訴成立。經考慮個案的具體事實和情況,以及其他相關因素,通訊局決定向商台發出勸諭,敦促它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相關條文。
《早霸王》主持人之一的森美就事件回覆傳媒時表示,相關說話只為「食字」,假如聽眾因此反感將會改善及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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