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倡議 優先給予有11歲以下兒童家庭選擇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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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將在10月25日發表新的《施政報告》。公屋聯會就此提出12項建議,其中一項為有11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應優先選擇公屋,以鼓勵市民組織家庭及生育。
「家有兒童」優先安排
公屋聯會提議,有11歲以下兒童的核心家庭在揀樓環節上,應有較優先的順序,僅排在「家有長者」家庭之後。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雖然「兒童」的理想定義為18歲以下,但他們希望先行出第一步,因此將門檻設在11歲。
其他建議
公屋聯會還提出其他建議,包括將「業主樓換樓計劃」擴展至房委會,公布更多「公屋提前上樓計劃」的內容,並建議房屋局延長資助房屋按揭貸款保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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