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工會代表:司機擔驚受怕 倡增設司機投訴乘客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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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上周(22日)生效,首周即有一名司機因多項違規行為被記滿10分,需自費參加的士服務改進課程。有的士業界代表認同記分制有效遏制不良現象,但同時反映制度令司機「擔驚受怕」,若司機亦可以投訴乘客,則更為公平。
的士記分制|業界反應及擔憂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在電台節目表示,該被記10分司機的違例行為,是發生於記分制生效前,但他在排期審訊期間正好遇上新例生效,因此一有裁決便被記分。他又指個案中的司機似是「慣犯」,例如經常駛到山頂纜車站和尖沙咀一帶「劏客」,業界樂見加重刑罰,甚至他們應該停牌。
不過,何志強表示大多同業都不贊同記分制,因為駕駛者本身已有記分制度,現時再針對的士司機訂下扣分制,令他們擔驚受怕:「好擔心,驚啊,怕分分鐘無端端畀人記分都知咩事。」
的士記分制|乘客或同意繞路後反悔
何志強又舉例,如目的地的路途上有交通意外,司機或會建議乘客選擇較遠程但較快的路線,但即使乘客答應,到達時都有可能不滿車費較貴,「諗諗下唔順氣」,於是反悔並投訴,他認為這種情況是「雞同鴨講」。但若增設司機投訴乘客的機制,並強制在車內安裝錄影系統,就可清楚知道雙方溝通情況,避免爭拗。
「香港係一個投訴之都啦,應該雙方都可以投訴,可以投訴返個乘客,對司機嚟講比較公平。」
的士記分制|細節及影響
運輸署已於9月22日實施「的士記分制」,旨在提升的士行業的服務質量及形象。記分制將對影響服務質素的行為進行約束,包括濫收車費、故意拒載等11項嚴重違規行為。
政府參照現行的違規駕駛記分制度,對的士司機不當行為設定了不同等級的罰分,以增強阻嚇力。11項罪行根據嚴重性被劃分為三級,分別給予10分、5分及3分。
此外,累計8至14分的司機將收到違例記分提示,10分或以上則需自費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若沒有上課而沒有合理辯解,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一個月。若被記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首次須停牌3個月,其後再滿15分則會每次停牌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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