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裁定:特朗普在1月6日案件中無總統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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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在其任期內為推翻2020年選舉結果所涉嫌的罪行,並無法享有豁免權,這是聯邦上訴法院在週二的裁決。此裁決對特朗普在聯邦選舉顛覆案中的主要辯護構成重大打擊,該案由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對他提起。前總統曾辯稱,史密斯對他提出的指控是他作為總統的官方職責的一部分,因此應該免於刑事責任。
特朗普的豁免權已不再保護他
法院寫道:“對於這個刑事案件來說,前總統特朗普已經變成了公民特朗普,他享有的防禦權與其他刑事被告一樣。但任何可能在他擔任總統期間保護他的行政豁免權,現在已經不再保護他免於這次起訴。”裁決來自三位法官的一致決定,這三位法官包括兩位由喬·拜登任命的法官J. Michelle Childs和Florence Pan,以及一位由喬治·H.W.·布希任命的法官Karen LeCraft Henderson。
特朗普的行為對政府結構的攻擊
如果證實,法院寫道,特朗普試圖篡奪2020年總統選舉將是對我們政府結構的“前所未有的攻擊”。法官們明確地拒絕了特朗普的主張,即他的刑事起訴將對未來的總統產生“寒蟬效應”。他們寫道:“總統的行動風險或允許無根據的、騷擾性的起訴是不可能的,這不受歷史支持,並且‘太遙遠和陰暗,無法塑造正義的進程’。因此,我們得出結論,基於我們政府結構的實際政策考慮並不能使前總統免於聯邦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