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違反強積金規定遭積金局罰款2400萬元及負責人員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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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近日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遭香港積金局重罰,涉及金額高達2400萬元。此外,前負責人員葉士奇亦因疏忽監管責任,被命令在一定期間內喪失其主事中介人資格。
滙豐丨違規操作詳情
根據積金局的調查,滙豐在2020年至2021年間,透過一個轉介項目招募未註冊的人力資源機構或招聘公司,推薦潛在的強積金企業客戶。這些介紹人若成功推薦客戶參與滙豐的強積金計劃,便可獲得轉介費。然而,此舉違反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操守要求,導致滙豐被積金局處以重罰。
滙豐丨監管不足與後果
積金局指出,滙豐在該轉介項目中未能提供充足的管控措施及程序,確保其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相關法規。此外,葉士奇作為項目負責人,未能識別及管理違反操守要求的風險,其疏忽行為是滙豐違規的主要原因之一。
滙豐丨積金局處罰措施
針對滙豐及葉士奇的違規行為,積金局不僅對滙豐罰款2400萬元,還對葉士奇釘牌18個月,期間他將喪失主事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這顯示積金局對於強積金計劃的監管態度嚴格,以確保相關法規得到嚴格遵守。
滙豐丨回應與改進措施
對於積金局的處罰,滙豐表示已接受並尊重管理局的決定。在發現問題後,滙豐迅速配合調查,並立即糾正了不當的推薦營銷安排,同時實施了優化的監察措施。滙豐強調,公司非常重視遵守適用法規的責任,並致力於防範未來可能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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