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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安那州新法案將墮胎藥物列為管制品

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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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項新法案將把引發流產的藥物米索前列醇和米非司酮列為第四級管制危險物質,與麻醉藥和抑制劑等嚴格管制的藥物劃為同類。

立法背景

該法案的修正案被加入到一項參議院法案中,旨在將未經同意給予他人墮胎藥物定為犯罪行為。提案者、共和黨州參議員托馬斯·普雷斯利表示,他在其妹妹未經同意被給予米索前列醇後提出了這項立法。

醫界反應

近270名路易斯安那州的醫生、醫療服務提供者和醫學生簽署了一封給普雷斯利的信,表達了對重新分類的擔憂。信中指出,這兩種藥物並未顯示出任何濫用、依賴、公共衛生風險或高發的副作用。普雷斯利對信中的主張作出了回應,強調該立法不會禁止這些藥物出於合法原因被處方或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