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拜登提出重新審理要求後迅速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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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特·拜登於聯邦槍械審判後,向法官提出重新審理的要求,但隨後又迅速撤回,並未公開說明原因。此次審判於特拉華州進行,亨特·拜登被控於2018年10月在威爾明頓一家槍店購槍時,在聯邦背景調查表上謊報自己的藥物使用情況,並在吸食或成癮於非法藥物的狀態下持有武器,這在聯邦法律中屬於犯罪行為。
法律挑戰與撤回
亨特的辯護律師在提出重新審理的動議中指出,由於與亨特·拜登的預審上訴相關的技術問題,應阻止審判法官繼續進行陪審團審判。然而,這一挑戰與拜登之前在法庭上的多次法律訴訟策略相似,均未成功。拜登的律師隨後告知法庭撤銷此動議,但未對外公開解釋原因。
法庭的決定與後續
儘管亨特·拜登的預審上訴失敗,第三巡迴上訴法院未發出最終的「命令書」,將案件交還給主審的瑪麗艾倫·諾瑞卡法官。諾瑞卡法官在之前的裁決中表示,她認為拜登的上訴不會單獨剝奪法庭的管轄權,並且她的審判法庭與聯邦上訴法院將繼續擁有管轄權,繼續進行案件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