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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駁回1月6日被告挑戰禁止國會抗議法案

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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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於週二駁回了一名1月6日被告約翰·納西夫的上訴,納西夫挑戰一項禁止在美國國會大廈「遊行、抗議和示威」的法律,聲稱該法律違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規定。

法院判決背景

納西夫因參與2021年1月6日的襲擊事件而被判處七個月監禁。他的律師表示,納西夫在大樓被闖入近一小時後進入國會大廈,並在該處停留不到10分鐘。他因四項輕罪被起訴,並試圖取消其中一項禁止在國會大樓「遊行、示威或抗議」的指控,但下級法院包括華盛頓特區的聯邦上訴法院均未予以支持。

上訴法院決定

上訴法院裁定,國會大廈並非公眾可以自由表達意見的公共論壇,尤其不可用於抗議、遊行或示威。三名法官的小組裁決,納西夫未能證明國會大廈按政策或慣例對公眾開放,供人們表達關切,更不用說用於抗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