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非法租賃遭警方揭穿 涉事司機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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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打擊非法租賃的「白牌車」,警方在今天(22日)進行了一場行動。他們偽裝成乘客,透過網路平臺以2,000元的價格租用一輛私家車,從觀塘出發遊覽香港。在此過程中,他們成功逮捕了一名28歲的姓謝的男司機,他被指控「非法駕駛汽車出租或載客取酬」和「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行動詳情
該行動由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進行,並以情報主導。他們在網路平臺上發現有私家車提供接載服務,遂在區內展開行動,打擊非法私家車出租或載客取酬的行為。
法律後果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律,除非獲得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允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進行出租或載客取酬。首次觸犯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則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涉事車輛的牌照也可能被暫停6至12個月,車輛將被扣留至吊銷期滿。此外,任何人如果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