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助理主任涉疑收賄 安排病人入住指定護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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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歲的社會福利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邱俊和與一名私家安老院經營者李麗珍,涉嫌收賄及行賄,安排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他們指定的安老院。兩人已被廉政公署於昨日(10月11日)起訴,並已獲准保釋至10月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涉案人員與犯罪行為
邱俊和在案發時為社福助理社會工作主任,主要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與李麗珍涉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一同串謀,使邱俊和接受賄款,以轉介出院病人至樂年護老院。他們的行為違反了《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廉署的調查與提醒
廉署在接獲貪汙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邱俊和在案發的4年多期間,安排了33位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廉署發言人強調,公務員不可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並提醒所有人士,貪汙是嚴重的罪行,不應行賄公務員以換取協助或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