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前聯席董事偷踰1460萬購勞力士 遭判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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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集團前聯席董事林忠耀涉嫌在七個月內,變更與客戶相同的名字,並將公司對客戶的賠償金額超過1460萬元存入相關帳戶。部分款項被轉賬至錶行購買至少32隻勞力士後轉售,並涉嫌利用帳戶洗黑錢。林忠耀在機場準備離港時被捕,並在高等法院承認盜竊等四項罪名,遭判囚7年。
詳細案情
林忠耀(42歲)在案發時是瑞銀集團的前聯席董事,他承認兩項盜竊及兩項洗黑錢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3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偷竊超過837.7萬美元和超過103.7萬美元,這些都是瑞銀集團的財產。兩項洗黑錢罪則指他在2020年3月13日至12月8日,處理超過1068.9萬港元,並知道全部或部分錢款是從可公訴犯罪中獲得的。
法官判決
法官在判決時指出,林忠耀嚴重違反誠信,盜取公司款項自用,並在事件揭發前辭職,並準備飛往英國,顯然是為了逃跑,與妻子和寵物狗享受盜竊的成果。法官指出,盜竊和洗黑錢罪有關聯,林忠耀是此案的主腦,處理自己從公司偷取的款項,帳戶也有不明來歷的款項。法官指出,林忠耀小心謀劃,變更名字開設帳戶存款,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保護本港的銀行體系,因此就四項罪名共判囚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