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柴灣居民隱瞞物業持有被罰,房署強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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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居民應當如實申報資產,否則可能會面臨法律後果。最近,柴灣的兩名公屋居民因隱瞞持有其他住宅物業的事實,被房屋署採取了嚴厲的措施。
公屋|柴灣居民隱瞞物業持有情況
房屋署發現兩名居於柴灣的公屋居民,在申報入息及資產時未能如實申報他們在香港的住宅物業。這兩名居民分別居住於柴灣興華(二)邨及柴灣邨,他們在填寫申報表時聲稱沒有擁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業。
案件背景及發現
經過調查,房屋署揭露其中一名居民在長沙灣擁有住宅物業,另一名則在柴灣擁有物業。這些隱瞞行為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7(a)條的規定。
公屋|法律後果與判決
東區裁判法院對這兩名居民作出裁決,判處他們各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1.2萬元。這一判決反映了法院對於公屋資源濫用的嚴厲態度。
房屋署的後續行動
除了法律判決外,房屋署已經收回了柴灣邨的公屋單位,並向興華(二)邨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以收回該公屋單位。
公屋|房屋署的打擊與預防措施
房屋署強調,將繼續採取多管齊下及風險為本的措施,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行為。此外,對於證實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的租戶,房屋署將採取果斷的租約管理及執法行動。
社會對公屋資源的期待
社會普遍認同房屋署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確保這些珍貴資源能夠分配給最有需要的人士。透過嚴格的管理和監督,房屋署致力於維護公屋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