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將於12月3日舉行

政府政策

廣告

運輸署於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告,將於十二月三日(星期日)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L2樓N201會議室舉行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

公開拍賣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該日將公開拍賣二百四十個已獲批准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該名單已上載至運輸署網頁。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底價及競投規則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底價為五千元。已繳交五千元按金的申請人仍需出席拍賣會並參與競投,否則所申請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可能會以底價售予另一競投人士。

競投人士應注意的事項

有意參與競投的人士應注意以下事項:競投人士應帶同相關文件,以便在成功投得車輛登記號碼後立即辦理登記及付款手續。買主須在競投完成後立即以「易辦事」或劃線支票繳付有關的買價,並填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只能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汽車。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展示須符合載列於《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附表四的規定。

拍賣後的事項

買主須於拍賣日期後十二個月內,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將自訂車輛登記號碼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汽車。買主如未能在十二個月內將自訂車輛登記號碼配予汽車,運輸署署長將根據法例規定取消該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分配並安排另行分配,而不會事先通知有關買主。

運輸署發言人續稱:「在填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後,買主會獲發付款收據及一份『自訂登記號碼分配證明書』。分配證明書會用作證明有關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持有權。市民如欲購買配有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汽車,應要求賣方出示有關的分配證明書,並留意分配證明書內的資料。前往運輸署辦理汽車過戶手續時,申請人必須出示該份分配證明書及其他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