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職業傷亡

立法會會議上黃國議員對職業傷亡個案的提問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回應

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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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議員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提出問題。根據勞工處的數據,2021年和2022年的致命職業傷亡個案共有529宗。然而,並非所有的致命個案都被定義為「意外」,因此有許多致命個案並未獲得《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規定的死亡補償。

非正規就業工作者的問題

此外,有人認為,「非正規就業」工作者(例如外送員、運輸和娛樂表演行業從業員等)與工作機構缺乏明確的僱傭關係,加上「假自僱」情況普遍,相關從業員在工作時遇上意外亦難獲合理補償,而該等個案亦不被納入職業傷亡個案的統計數字內。

政府的回應

對此,孫玉菡局長的回應如下:在職業傷亡個案中,部分非因工業意外引致的個案可能涉及職業健康方面的問題。勞工處會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調查有關個案及搜集資料(例如個案的工作詳情和現場環境、相關人士的口供、醫事報告及驗屍報告等)。如調查結果顯示有職業安全及健康方面的問題,勞工處會適當跟進,包括就違規情況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如有需要,亦會更新有關的指引和工作守則等。

僱員補償制度

現行僱員補償制度是在不論過失的大前提下,以《僱員補償條例》為基礎由僱主負責支付補償。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主須向受傷僱員(及已故僱員的家庭成員)支付其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或患上指明的職業病的補償。如受傷僱員/已故僱員的家屬出現經濟困難,勞工處會因應他們的需要及意願,轉介他們往社會福利署或有關機構以獲取協助及/或相關基金的援助。

未來的計劃

政府目前沒有計劃在僱員補償制度以外另設僱員工傷補償的援助基金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