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設施條例 濫收水費

發展局將提交《2024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以加強水費監管

政府政策

廣告

發展局於今日(十月十一日)宣布,將於短期內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該草案旨在加強水務監督在調查疑似濫收水費案件時的取證和披露資料權力,並提高濫收水費的罰則,以提昇執法傚能和阻嚇力。

現行水務設施條例與規例的不足

發展局發言人指出,現行《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及《水務設施規例》(第102A章)並未賦予水務監督強制相關人士提供疑似濫收水費案件的資料的權力,也沒有條款強制收取水費的人士必須向付款人提供收據並保存收據副本,因此水務監督有時難以取得足夠證據檢控濫收水費的人士。此外,現行的罰則也需要提高以進一步增加阻嚇作用。

《條例草案》的修訂要點

《條例草案》的修訂要點包括:(一)賦予水務監督取得相關資料和文件的權力;(二)強制要求收取水費的人士向付款人發出收據及保存收據副本;(三)對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或文件訂立罪行;(四)提高濫收水費的罰則;(五)賦予水務監督及差餉物業估價署權力可互相披露在調查濫收水費個案中取得的資料;及(六)清晰訂明水費單發出後纔可收取水費。

發展局諮詢相關持份者的意見

發展局於今年六月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簡介初步法例修訂建議,並諮詢了相關持份者的意見。

《條例草案》的修訂有助提昇打擊濫收水費的執法傚能及阻嚇力

發言人續說:「《條例草案》的修訂有助提昇打擊濫收水費的執法傚能及阻嚇力,預期劏房租戶可受惠於有關修例建議。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讓《條例草案》盡早獲得通過及實施。」

  • 《條例草案》將於十月十三日刊憲
  • 並於十一月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 建議修訂的詳情可參閱今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