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對沖取消懶人包2024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計法教學
強積金對沖|僱主專項儲蓄戶口
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2025年5月1日落實。政府打算成立資助計劃提供25年補貼資助,以及要求僱主開設「專項儲蓄戶口」,每月強制性儲蓄,金額為僱員每月有關入息的1%,以支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日前會見傳媒時,被問及政府是否初步傾向取消強積金僱主專項儲蓄戶口計劃。他說,現時未有定案,惟應實事求是;顧問檢視的範疇包括推行僱主專項戶口的行政費,初步看來費用不少。
他表示,須確保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員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得到保障。萬一僱主無法支付僱員應得款項,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仍可作「兜底」保障。
孫玉菡說,不論專項儲蓄戶口或破欠基金均不涉及公帑。破欠基金現有68億元盈餘,而每間公司每年須支付150元商業登記費,若將來破欠基金支出增加,可透過增加商業登記費相關項目補足需要。
他又指,2025年5月1日起因年資產生的遣散費及長服金不得再以僱主的強積金供款「對沖」,僱主若不按法例要求支付遣散費屬違法,勞工處可提出檢控。
強積金對沖是什麼?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年滿18至64歲、受僱期不少於60日的員工,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僱員及僱主每月須作強制性供款,金額為僱員薪金的5%,上限是每月HK$1,500。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終止僱傭合約後,可獲得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強積金對沖,即是僱主可以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於2025年5月1日生效。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強積金對沖資助安排
僱主須依照《僱傭條例》規定先向僱員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然後向政府申請發還資助款額。
僱主需要計算在同一年度內累計須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總額是否超過50萬元,若總額不超過50萬元,僱主在首9年就每宗個案所需負擔金額會設「封頂」金額,如按指定負擔比率僱主需負擔的款額超出「封頂」金額,僱主只需支付「封頂」金額,餘下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款額會由政府資助。例如在取消對沖後第3年內,僱主只需為每位被裁員工,支付不多於HK$3,000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至第9年,「封頂位」為HK$50,000。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第10年至25年不再設「封頂」金額,僱主須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按照相應負擔比率計算,餘額由政府資助。
強積金對沖|遣散費/長服金總額在50萬元以內
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年份 | 僱主就每名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轉制後部分」的負擔比率/「封頂」金額 |
1 – 3 | 50% 或 3,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
4 | 55% 或 25,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
5 | 60% 或 25,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
6 | 65% 或 25,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
7 | 70% 或 50,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
8 | 75% 或 50,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
9 | 80% 或 50,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
10 | 80% |
11 | 80% |
12 | 85% |
13 | 85% |
14 – 19 | 90% |
20 – 25 | 95% |
強積金對沖|遣散費/長服金總額在50萬元以上
若僱主在同一年度內累計須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總額超過50萬元,僱主所需負擔的金額按指定負擔比率計算,不設「封頂」金額,餘下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款額會由政府資助。根據政策,僱主只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首12年有資助,每名僱員遣散費的負擔比率詳情如下:
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年份 | 僱主就每名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轉制後部分」的負擔比率 |
1 – 3 | 50% |
4 | 55% |
5 | 60% |
6 | 65% |
7 | 70% |
8 | 75% |
9 | 80% |
10 | 85% |
11 | 90% |
12 | 95% |
13 – 25 | 100% |
強積金對沖安排何時生效?
強積金(MPF)對沖安排將於2025年5月1日起取消……
強積金對沖是什麼?
強積金對沖,即是僱主可以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