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啟動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 修訂諮詢 以提昇建築物能源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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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指出,機電工程署自今日(十一月十五日)起,將對《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第610章)的修訂建議進行為期兩個月的業界諮詢,旨在提昇建築物的能源效益並推動減少碳排放。諮詢期將於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結束。
修訂《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的目標
根據《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政府計劃在二○二三年年底前就修訂《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的建議諮詢業界,包括擴大監管範圍至更多類別的建築物、強制公開能源審核報告資料、縮短能源審核週期等。目標在二○二四年內敲定修訂內容並展開立法工作。
提昇建築物能源效益的重要性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香港九成的電力用於建築物,踰五成的碳排放來自建築物耗能相關的電力生產。提高建築物能源效益能降低用電和發電需求,不僅有助於減少碳排放,也能減低市民因轉用更多清潔能源發電的財政負擔。透過修例,更多建築物將會加強能源效益,進一步推動節能減碳。
機電署諮詢業界代表及專業團體
為籌備修訂《條例》,機電署現正諮詢有關業界代表、專業團體及相關持份者。機電署亦歡迎其他人士就上述建議提出意見。諮詢文件可於機電署網站瀏覽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