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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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對向美國出口過程的不公平貿易行為進行調查,並採取制裁。

調查往往涉及專利和註冊商標侵權、盜用商業機密、商品包裝侵權、仿製和虛假廣告等。

與反傾銷等措施相比,337調查程式較為快捷,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內作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了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布相關產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這意味涉案產品將徹底喪失進入美國市場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