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分真與假 被騙也有罪?小心強積金詐騙案
早前筆者看到關於香港2023年罪案數字的報道,根據政府的資料顯示,去年香港整體有超過90,000宗罪案,較2022年上升近三成,當中升幅原來主要來自佔整體罪案多達四成的詐騙案。有關詐騙案中,被捕的強積金成員曾收到自稱「中介」或「經紀」的陌生來電教唆,只要提供個人資料便可「合法」提早取回強積金,事成後「中介」或「經紀」會收取佣金。
這些強積金成員之所以能成功取回強積金,原來他們不但經所謂的「中介」或「經紀」協助,向其強積金受託人提交虛假文件,亦在民政事務處作出虛假聲明,訛稱永久離開香港。說到這裏,心水清者應該知道根據相關強積金條例,提早提取強積金須由申請人自行處理申請,不能透過「中介」處理,更可況是次案件的「中介」或「經紀」原來是假冒!
讀者會否成為下一個電話詐騙的「獵物」?截至2023年12月底止,強積金總資產值為11,400億元,是全港「打工仔」重要的退休儲備財產。作為業界一份子,筆者亦希望藉著專欄,向讀者分享如何不上當的招數。即使是取回自己的資產,但任何人向強積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屬刑事罪行,定罪最高更可被罰款10萬元,以及監禁一年,稍一不慎便賠了夫人又折兵。
首先,這些強積金電話騙案一般均是以下套路,急需應急錢的人尤其容易上釣:訛稱是強積金信託人、強積金中介人或中介公司的代表,表示可以協助計劃成員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建議或協助計劃成員透過向強積金受託人遞交虛假證明文件,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當成功提早提取強積金,騙徒會抽取高比率的款項作為「佣金」或「手續費」;會游說計劃成員將提取出來的強積金,投資於可疑的海外投資計劃。
3個「不」保障自身權益
遇上以上可疑來電,其實只要緊記以下三個「不」,便可保障自身權益:「不」向來歷不明的第三者透露個人資料;「不」在空白或資料不全的表格上簽署;及如有懷疑時,「不」輕易相信所謂中介及陌生來電游說作出犯法行為,必要時可查閱積金局的紀錄或致電積金局熱線。
總而言之,在瞬息萬變的資訊世界裏,保護好自己的強積金資產至關重要。騙徒手法層出不窮,會透過不同方法包括電話向你行騙,因此如收到疑似騙徒的來電,讀者應提高警覺、保護個人資料、對中介人身份保持懷疑態度,以及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可疑活動,以免墮入騙局。
作者:
王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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