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技股被起訴|林子俊專欄
從商業上,Google和蘋果的決策符合科技企業的發展規律,畢竟新技術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和時間,技術的突破打造了堅實的行業壁壘。當市場佔據絕對地位,閉環的商業模式可以比開源賺取更加高利潤,從股東回報及公司發展角度,自然會選擇賺更多的錢。事實上,以本傷人的界限十分模糊,傳統意義上的價格戰,是透過極端的減價甚至跌破成本價出售商品,以拖累競爭對手業績甚至破產,佔據大部分市場分額才提高收費。但比對手投入更多資金到技術研發,透過搶先注冊專利設定高昂的授權費,也是以本傷人的做法,但卻是推動科技發展的主要動力。
屠龍者隨時變惡龍
從道德角度,大型科技股確實有屠龍者終變惡龍的嫌疑。當有新技術或新的商業模式萌芽,巨頭們往往採取要麼加入,要麼付費的二選一策略。假若該新技術具備威脅,甚至會採取要麼被並購,要麼倒閉的決策。由於付費的高低完全取決於巨頭,生死被牢牢掌握,小公司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從反壟斷法尋求保護。但可惜的是,反壟斷法往往受制於政治,官司的時間也非常長,很多小公司等不到解決已經倒閉了。
環境保護(Environment)、社會責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管理近年備受推崇,港交所(00388)也逐步讓所有的企業實現ESG,第一步是發布ESG報告,其目的是讓股東和管理層認知到,良好的企業管理對企業形像乃至集資都有好處。
但筆者對此較為悲觀,在50%甚至100%的利潤面前,公司相信會選擇利潤主導;對於投資者而言,一間每年賺錢但ESG不及格的公司,和一間口碑良好但年年虧損的公司,誰更有前途不難判斷。畢竟投資者核心需求是回報,而不是慈善。相對而言,美國的罰款對企業和股東之阻嚇力更強。
回到當下,有讀者也許擔憂蘋果的官司會否影響業績,甚至影響納斯達克指數。其實只要復查資料,蘋果公司近年已經被多次起訴,包括2016年涉及和愛爾蘭政府串謀逃稅130億歐元,2020年涉及關於流媒體音樂的壟斷爭議,上述兩個案件目前仍在上訴中。再看,Meta Platforms(美股代號:META)就被指責誤導青少年,輝達(Nvidia,美股代號:NVDA)被起訴偷用了三本小說做大數據訓練,機構投資者都應該習以為常。
按照經驗,蘋果的官司一年半載相信都打不完,最起碼也是下屆政府時候才有結果。所以,短期內對公司業績和納指的影響相信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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