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實行276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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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國家發改委、人社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改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知》,要求引導煤炭企業減產,將原有330日工作,均減至276日工作。
通知明確從2016年開始,全國所有煤礦按照276個工作日規定組織生產, 國家煤監局透露重新確定的276天工作日=全年365天-11個國家法定節假日-52週休息日(每週允許一天半休息)。
通知明確從2016年開始,全國所有煤礦按照276個工作日規定組織生產, 國家煤監局透露重新確定的276天工作日=全年365天-11個國家法定節假日-52週休息日(每週允許一天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