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險遭清盤!股東「跳船」拒注資、總負債逾17億 德勤:已無力還債!
泰加保險總負債17億
泰加保險自今年初突然斷保8,000份的士保單,繼而被保監局接管及委任德勤為經理,已經引起市場關注泰加保險清盤猜測。
其後德勤公布,經評估泰加保險經營及財務狀况,將暫停今年8月或以後到期的保單續保,以保障客戶利益。據知,現時仍有約3萬份保單依然生效。
據報,泰加保險現時總負債高達17億元,當中約16億元為保單價值;若扣除泰加擁有的約11.8億元資產,泰加淨負債仍高達5.3億元。
約3萬份保單仍生效
德勤新聞稿指出,就《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而言,泰加無能力償付其債項; 而根據《保險業條例》,泰加亦被視為無能力償付債項。
儘管經理已提出呈請將泰加清盤,尚未到期的保單將繼續生效,直至相關保單按相關條款終止或到期。
同時,保單持有人可繼續通過現有渠道向泰加提交索賠申請。泰加將按索賠性質交由不同機構負責處理。有效的汽車第三者人身傷害及第三者財物損失索賠申請將交由 MIB 處理;有效的僱員補償保險索賠申請將交由 E CIIB 處理;而其他類型的索賠申請將繼續由泰加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自行處理。
如保單持有人提出取消保單,保費退還金額將按照保單條款中提前終止保單計算。但是,由於法院正在處理對泰加的清盤呈請,受相關法律所限,泰加不能即時安排退款。
如泰加最終被法院頒令清盤,該退款將成為泰加的無抵押債權。其時,泰加的清盤人會按相關法律程 序,通知相關債權人提交債權證明表,待變現泰加資產後,適時處理分派事宜。
保險業監管局已於2022年1月7日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35(2)(b)條賦予的權力,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恒為泰加保險有限公司的共同及各別經理,全面接管泰加的所有事務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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