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北京無印」控侵權後賠60萬 「日本無印」於平台發文嘆不公 隨即再被控賠40萬
撰文:經一編輯部|圖片:棉田公司、無印良品官網
法院:日本無印指商標被「搶先註冊」 是在詆毀別人
2019年10月,日本無印良品在天貓平台中表示,稱被棉田公司「搶先註冊」了無印良品商標。
就此,棉田公司入稟法院,控告日本無印良品此行為屬詆毀品牌舉動,要求日本無印良品賠償損失300萬元、賠償因制止侵權行為支付的合理開支10萬元。
日本無印曾發佈聲明強調,該公司的無印良品商品早在1980年就已經在日本註冊,隨後也曾在全球各地申請註冊這一商標;而在中國市場,只有毛巾、被子等商品被其他公司「搶先註冊」了商標。
北京院審理認為,日本無印用「搶先註冊」這個用語,已經包含了行為不法的否定性評判。在此前提下,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等二被告指稱棉田公司「搶注」商標,既不符合客觀事實,亦屬於貶損性的評判。
法院終判:日本無印需向北京無印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10萬元,並在「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大陸地區實體門店公開刊登書面聲明,以消除涉案商業詆毀行為的影響。
三年前已被判60萬
2001年4月28日,海南南華實業貿易公司成功註冊「無印良品」商標,可在棉織品、咕臣套、毛巾、浴巾、牀單、枕套、被子、被套等商品上使用。
商標於2004年轉讓予棉田公司,該公司投資在2011年成立的「北京無印良品公司」。棉田及「北京無印」於2015年控告日本無印良品侵權。
北京法院於2018年時判決,日本無印良品侵犯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註冊商標專用權,今後不可在紡織類商品上使用「無印良品」商標,更被要求發布聲明及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及「合理開支」12.6萬餘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被告(日本無印)在浴巾、面巾、浴室墊等使用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無印良品」、「MUJI無印良品」、「無印良品MUJI」標識,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
時間表
- 2018年,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敗訴,良品計劃、上海無印良品不服判決。
- 2018年12年上訴至北京高院,高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2019年,日本無印良品已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發出聲明,稱被其他公司「搶先註冊」商標。結果再被北京無印入稟法院,控告詆毀公司聲譽。
- 2021年,法院判日本無印所指的「搶先註冊」涉詆毀成分,需向北京無印再賠償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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