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置換計劃

投資

廣告

國務院2015年3月批准地方存量債務置換計劃,首批置換額度為10,000億元人民幣。內地財政部指出,地方債置換只是債務形式變化,不會增加中央的債務餘額。

計劃主要是透過借新還舊的方式,容許部分今年到期的高成本負債,轉換為利率較低、償還年期較長的地方政府債券。

有分析員估計,地方政府進行債務置換後,每年可節省400億至500億元人民幣的利息開支,雖然這令銀行少收利息,但由於地方債轉至較長年期,將大大降低違約風險,因此可以改善資產質素。

同時有分析認為,地方債置換相當於「中國版QE」,因為獲置換的債券最終會由人民銀行認購,間接將債務貨幣化,但財政部對此已作否認。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表示,地方債置換計劃可以視乎情況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