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險被「秋後算賬」商業決定放大成社會責任:有冇諗過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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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在環球持續逾兩年,至今未有短期能夠妥善解決跡象,香港亦於近期爆發第五波疫情,大眾認為商業機構要在疫情下肩負社會責任,有如此想法無可厚非。
(圖片來源:泰加保險官網照片)

不過,對上市公司而言,不能單顧社會責任,也要考慮股東利益,兩者要取得平衡本來就不容易。

加上疫情反覆,令可見未來的營商環璄挑戰更大,故此筆者認為在負起社會責任之前,必須先考慮企業自身的經營條件。倘若為滿足大眾期望而盲目強逼企業負起社會責任,令業務發展構性重大負面影響,甚至是有倒閉風險,如此做法對股東是否公平,相信不言而喻。

商業決定與社會責任難平衡

泰加保險(06161) 於2015年1月在港交所(00388)上市,至今已超過七年,是第一家在港交所上市的香港一般保險公司。

1997年,集團旗下的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成立公司起步於汽車保險,於2017年開發一般保險產品,為本地企業及個人客戶提供全方位、專業及高質量的一般保險業務。

集團就著今年初宣布退出的士保險市場,引來較大迴響。

誠如筆者上述所言,商業機構不能單顧社會責任,也要考慮股東利益。

試問若讀者是此公司的股東,面對一門除收支難以平衡外,卻要面對隨時造成大量現金儲備流失的風險,難道不會勸管理層退出業務嗎?

(圖片來源:unsplash@imchenyf)

泰加保險於今年1月5日宣布,擬在七日通知期後退保的士保單,涉及逾7,000架車的士。

兩日後 (1月7日),保監局發新聞稿表示以泰加保險未有妥善調回離岸資產至公司為由,接管泰加保險的業務和資產,兩件事情出現時間,難免予人保監局有「秋後算賬」之感。

根據傳媒引述保監局去信泰加保險的機密文件,寫到早2021去年10月,已要求泰加保險將逾1.54億美元 (約12億港元) 的資產,從離岸私人貨幣戶口調回至公司銀行戶口。

於2月22日,泰加保險發新聞稿回應,表示公司完全不同意保監局於1月7日發布的新聞稿之部分說法,現正尋求法律建議。

泰加保險交代根據與保監局於2021年11月底之來往函件,泰加將必須自Nerico Brothers Limited(NBL)提取其大部分現金,而其可將餘款存於NBL作現金管理用途;而於2022年1月6日,保監局通過函件告知,泰加保險必須將存於NBL所有現金轉至指定賬戶,可見前後不一。

泰加保險於1月5日開市前已宣布停牌,但由上述保監局接管泰加保險的業務和資產,現須乎合港交所提出的復牌指引才能復牌。

筆者認為,值得留意為何保監局對泰加保險的要求前後不一,並於泰加保險宣布退出的士保險業務翌日,便提出要接管其業務和資產,時間未免「太恰巧」。現時做法對泰加保險及其股東是否公允,值得相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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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聶sir圖片來源:unsplash@imchenyf、泰加保險官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