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內地商業銀行存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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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

該草案借鑒國際經驗,刪除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

內地75%存貸比是於2010年開始實行,即銀行若收取100元存款,最多僅可借出75元,其餘留在銀行。

會議指出,取消存貸比有利於完善金融傳導機制,增強金融機構擴大「三農」、小微企業等貸款的能力。

不少內地中小型銀行已接近75%存貸比上限,他日放寬後,可大大提高其放貸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