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係太古城業主 太早沽樓 如今要輪公屋|輪公屋
廣告
撰文:Smart ED 編輯部 (筆錄)
讀者今年 31 歲,月入 4 萬元,父親 63 歲,已退休,間中當散工。母親月入一萬元。妹妹則月入 $12,000。
1998年一家以 488萬元購入太古城一個建築面 944 呎的單位自住。2009年母親失業,加上不睇好樓市,於是將單位以 $388 萬沽出。並以每月一萬元租住一個較細單位。
沽出物業後,樓價一直上升,一家人一直不敢入市。數年前,家人將資產轉到讀者名下,以便妹妹及父母合資格輪候公屋。
爸媽將資產轉到讀者名下,加上讀者自己手頭上的資金,多投放在股票市場上,無奈失利居多。
讀者有一位拍拖年半的女朋友,讀者認為 35 歲是人生建立家庭台搬出自住的死線。至於妹妹,於未來 5 年內結婚的機會也大。當居住問題解決後,妹妹的月入有望增至二萬元。
讀者於數月前又開設有限公司,試營網上小生意。
就以上的財務狀況,原本住太古城現要輪公屋的讀者向諗Sir請教以下問題 :
1 若公屋須輪候三年,居屋則須等候兩年,兩者該如何選擇 ?
2 若決定抽居屋,是否只以父母名義申請較佳 ?
3 現時父母及妹妹會每月將資產轉到讀者名下,這情況下讀者是否需要為以上收入繳稅 ?
4 現時手頭持有的股票,部分已虧蝕許多,應否繼續長期持有等待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