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trip里數花落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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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告,筆者之前的Facebook Page「君子馬蘭頭」將會停用;即日起搬往新專頁「金融肉骨茶」(英文名稱就是meatbonetea,十分易記),歡迎讀者交流。
早前《金融時報》在IG及Threads貼了張圖片,引起網友熱話。內容是:Your business travel miles should go to your employer。閣下出trip賺到的飛行里數,不應自己落袋,而是應該上繳中央。作者Craig Coben,提出了他的觀點。
讀者點睇?相信多數人都會反對;但只是因為自身利益。筆者同樣也曾經是既得利益者,十年前的筆者也會反對作者論點。但現在筆者是失業人士,「屁股」指揮腦袋,就傾向贊成作者論點。不過,著實有點難實行,因當中涉及的行政監察資源太多,倒不如作罷,相信不少公司也是如此想。
撰文:李聲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