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務業中門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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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台灣大學生及民眾因不滿《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服貿協議)在沒有廣泛諮詢下擬草草通過,而佔領台灣立法院及行政院,最終台北政府需要動用警力於行政院清場。但從經濟角度思考,服務業乃台灣的經濟支柱,服貿協議將令兩岸服務業大門進一步開啟。

所謂服務貿易協議,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後續,由中央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於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簽訂。 協議主要通過加強兩岸經濟活動上的往來、互通以促進兩地的經濟增長。根據協議,大陸將向台灣開放80項服務貿易;而台灣則向前者開放64項,其中有37項更是首次對大陸開放。 早於2010年兩岸已簽訂ECFA,但相關貨品和服務貿易涉及範疇較小。其中大陸對台灣開放的服務業項目僅11項;台灣向大陸開放的亦只有九項。 為進一步加大兩岸經濟活動交流,終在2013年6月簽署服貿協議。

服務業乃台灣經濟支柱

大陸對台灣新開放的行業包括電子商務、資訊服務、線上遊戲、展覽服務、文化產業、旅遊服務、海運服務及金融服務。 台灣向大陸開放的則包括電腦服務、快遞、電訊服務、視聽服務、工程服務、批發、零售、環保及醫療健康等。 是次開放的業務範疇覆蓋面廣,日常生活用品、住屋、通訊及醫療等行業在未來將可能獲大陸資金進入。 故此有台灣民眾擔心協議通過後,大陸企業會搶去本土企業的飯碗,甚至影響民生。 然而,即使在協議下,台灣對大陸資金的進入仍有嚴格管制。 好像對台資企業持股超過30%,或對在台上市公司單次或累計投資超過10%,仍須按照台灣原先的相關規例辦理。 另外,在業務上可能產生壟斷,或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敏感性或影響台灣安全的事務,亦會遭到禁止。 協議下,台資企業亦更容易地進入中國大陸市場。 包括允許台灣電訊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營辦養老機構;設立獨資企業,經營港口裝卸、堆場業務。 同時允許在大陸以合資、合作或獨資形式設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等。 台灣服務業是當地最大經濟支柱,2012年佔本地生產總值達69%,從事服務業的勞動人口比例為59%。 2004至2013年,台灣經濟增長較為波動,2012年按年增長3.85%後,2013年增速放緩至2.95%。 倘若中資企業進入台灣營商,最直接的影響是增加當地人的就業機會,而且企業在台灣如有盈利,亦須按當地法例納稅。 這次服貿協議事件仍在演變當中,不妨繼續留意事態發展,且看官方與民間如何在事件上找到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