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電訊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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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日開始,內地監管機構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營改增)試點服務行業範圍進一步擴大至電訊業。

基礎電訊服務(包括語音通話、出租或出售網絡元素)試點稅率為11%,增值電訊服務(包括互聯網接入服務、短彩信、電子數據和訊息的傳輸及應用等服務)試點稅率為6%。

同時隨著「營改增」的實施,自6月1日起,電訊企業毋須就電訊業務支付3%營業稅。

上述措施全國生效,對三大電訊商的短期盈利構成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