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推動價格機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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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過往在石油、天然氣及電力等領域均設有價格管制,由中央決定產品價格。但隨內地市場愈趨開放,價格管制已不合時宜。

國務院在2015年10月公布,推進價格機制改革文件,提出開放大部分競爭性商品的價格管制,建立一套良好的定價制度。

文件提出要在農產品、能源、醫療及交通運輸市場等領域進行改革,改為透過市場供求來決定價格。

國務院提出目標在2017年,開放競爭性領域的價格管制,但仍保留部分公用事業的價格管制;至2020年完全建立市場化的定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