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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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此為內地為滿足國際新監管標準, 並結合內地銀行業實際情況而制定的銀行資本監管新規例,又被稱為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

根據《管理辦法》,內地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及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分別為11.5%及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