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啟用 為房產稅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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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內地醞釀約七年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下稱《條例》),終於本週日(3月1日)正式推行。首批15個城市的居民,將逐步由舊有「房產證」,換上內容更詳盡的「不動產證」。市場認為,此舉是為摸清住房「家底」,除被視為反腐利器外,亦相信是為日後開徵房產稅鋪路。

《條例》於去年11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6號公布,分六章共35條。《條例》是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所制定。早於2007年頒布《物權法》時,已提出要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惟其後內地樓市熾熱,執行上遇阻力,自此一直進展緩慢,直至本週日才進入實際操作階段。《條例》下新的「不動產證」跟舊有「房產證」最大分別是,前者內容列明後者沒有房屋使用年限的「起和止日期」,以及房屋取得價格,令不動產交易更具透明度。同時,不動產登記內容包括集體土地、房屋、林地等所有權登記,以及宅基地及海域等使用權登記等。在《條例》下,不動產涵蓋登記內容更廣泛,並清楚列明擁有期限及價格。

對業主摸底

因此市場認為,此舉可對內地物業業主「摸底」,認清業權,避免出現一房或一地多買情況。此外,有分析指出,對於同時持有多套房的官員而言,《條例》令其不動產持有情況被詳細披露,故視為反腐利器。更有分析認為《條例》有利日後中央推行房產稅。市場擔心在房產稅陰霾下或掀起新一輪沽售潮,利淡樓市。幸好目前《條例》的執行仍具有相當大彈性,料初時對樓市衝擊始終有限。雖然有報道指,全國逾30個市(州)、70個縣(市、區)已完成職責及整合,具備推行《條例》的條件。

樓市短期衝擊有限

然而,目前中央僅選定深圳、廣州、廈門、武漢、成都、南京、杭州、寧波、哈爾濱、長春、沈陽、大連、西安、濟南及青島,共15個城市作為首批實行條例的城市,而上海及北京並不在此列。此外,在《條例》下,舊有的「房產證」暫時以「不變不換」方式執行,即相關不動產在交易及過戶後,買家或新業主將領到新例下的「不動產證」,只要「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當然,中央的目標是日後《條例》在全國推行,此正好作為長遠開徵房地產稅的奠定基礎。因此《條例》的執行,對內地樓市帶來的短期衝擊有限。市場最關心的是,當《條例》未來在全國推行後,下一步以此為據,推出房產稅,以至遺產稅,這正是內地樓市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