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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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發改委發布《通知》,明確了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大方向。

將天然氣價格管理由出廠環節調節轉移至門站環節,通過將管道天然氣價格與替代能源(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氣)價格掛鈎,實行最高上限價格管理,並推行「存量氣+增量氣」門站價調整方案。

緊隨其後,發改委決定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並對天然氣進行區分,分為存量氣及增量氣。

其中存量氣在此輪調價中,上調每立方米0.4元人民幣;增量氣則一步到位與國際市場接軌,被業界普遍認為是價格改革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