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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創科研投產業用地的規劃用途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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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善恆 華坊諮詢評估董事

筆者上篇文章送交編輯刊登後,適逢港府施政報告說明特首親自督導委員會處理港深創科園的發展,期待很快會有機構組織企業租用園區的落實公佈而不是簽署非約束性的備忘錄。筆者有幸曾協助前期工作,包括規劃用途上的優化,所以希望港府更一進步了解現行土地規劃設計可如何持續優化更新,協助提速提量提質,把創科研投變成香港的核心產業,造福民生就業和投資氣氛。

規劃用途對創科研產業的影響

由於機械人自動化技術、電腦及人工智能運(雲)算的突飛猛進,現在的輕工業生產或高產值工業生產會被稱為「先進製造業(Advanced Manufacturing)」。根據香港現行的分區計劃大綱圖設計,每個「土地用途」例如工業用途的框架下,都會因應地區位置考慮,從「註釋總表」中選取合適的經常准許或先申請後准許的用途。創科園跟科學園現時皆以「其他指定用途」附註「研究與發展、教育及文化與創意產業」的土地用途名稱去規管處理,而在這個土地用途下再有不同的細分用途,而最貼近科研產業的概括用途名稱為「研究所、設計及發展中心」,或多或因為它的跨行業特性,難以單一用途定義。

「先進製造」對創科研產業的重要

筆者任職創科園公司副總監時接觸不同的創科研企業,理解GMP製藥設施的運作是屬於「先進製造」,對園區能否發展出上、中、下游生命醫藥的產業生態圈尤其重要,而當時分區計劃大綱圖制度的公開資訊沒有涵蓋該用途,所以主動提出建議,以修訂詞彙釋義及概括用途名稱的方法加入「先進製造」,既不影響整體制度,亦能於短時間內執行。喜見今年四月城規會於官網把這個修訂跟其他的一併公佈,名正言順,釋除疑慮。

規劃用途需與時並進持續更新

其實創科研產業還有很多其他的細分用途,包括研發醫療/美容/健康、傳送/注射、治療方法和技術時進行臨床測試所需的「醫療中心設施」及「動物實驗室」,均沒有在分區大綱計劃圖的註釋總表、詞彙釋義及概括用途名稱上有理想的涵蓋定義,有待釐清,因為它們涉及不同政府部門的管轄範疇和法例規管。期待在特首的督導下,把香港這個經濟產業活動提升至跟金融業和房地產業相若的投資維度和就業氛圍。

撰文:華坊諮詢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