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荒引發商業糾紛 企業時刻留神免墮陷阱
撰文:經一編輯部| 圖片:iStock圖片、新傳媒資料室
高嘉力律師行 (Gall) 執行合夥人黃啟智律師及合夥人袁佩筠律師,透過以下四個個案,提醒中小企在訂購相關物資時必須額外小心,內部應保持清晰溝通,在訂立買賣合約時,要加入相關條款保障企業的利益。
個案一 假扮公司高層詐騙
美國加州一間學校,會計部收到疑似CEO的電郵,表示學校購入等值4,000萬元的口罩及防護裝備,著會計師從學校戶口將相關金額轉至一個香港的銀行戶口。其後真正的CEO發現一筆巨款不知所踪,最終發覺被騙。由於金錢被轉到香港戶口,因而找香港律師協助。
黃啟智律師回應
據悉,近幾年律師樓接觸到非常多的類似個案,任何類型的企業均受騙,即使是跨國大企業亦然。「當客戶遇上懷疑受騙個案而找我們幫忙,我們第一時間著客戶立即報警,可在香港警務處的電子報案中心網上進行。」
這個方法比較快捷,一般警方收到報告後會向銀行發出「不同意通知書」,將懷疑行騙的銀行戶口凍結。除非得到香港警方同意;否則,銀行不能因應戶口持有人的指示進行任何動作。「如果時間夠快,該筆款項仍然留在相關的銀行戶口,追討的機會相對較大;若果經已轉到其香港以外地方的銀行戶口,便很難追討。」
如果牽涉的金額龐大,並已經轉移到香港以外地區,律師可以根據個案代表企業向法庭申請,要求銀行披露款項的去向,又或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凍結有關人士的本地與海外資產。個案中的美國加州學校,將錢轉到香港的銀行戶口,銀行戶口屬於香港公司,但調查後發現董事是內地人,結果難以追查。
「近期全球搶購口罩及防護物資,騙徒以此名目進行詐騙。其實這類商業詐騙案件一直不斷發生,連跨國企業、專業服務公司亦成為目標。」
英國的律師行不時協助客戶進行併購活動,例如由兩間律師行代表併購中的買賣雙方,不時有騙徒假扮是其中一方,發送電郵至另一間律師行,著對方的財務部轉錢到指定戶口,以便完成交易,成功騙得巨額款項。
個案二 貨品不合規格
一間美國公司向香港公司購買一批等值750萬美元、內地製造的N95口罩。美國公司收貨後將貨品進行化驗,發覺不合規格,因而向高嘉力律師行求助,才發覺個案涉及欺詐性的失實陳述,於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凍結公司銀行戶口,現正進行訴訟。
黃啟智律師回應
很多類似的情況是這些香港公司沒有資產,遇上官司,便「執笠」再開第二間,重施故技繼續詐騙。若果涉事的公司董事並非身處香港,警方根本無法捉到負責人,這樣的話,買方基本上無法追討任何東西。「落單買貨之前,最好親身前往廠房視察,向對方索取報告或認證,證明產品符合規格;若果無法親身前往,可以聘用代理人,萬一出事,也可以向代理人追討。」
個案三 釐清司法管轄權
香港公司從內地採購一批消毒濕紙巾,然後賣給澳洲一間公司。對方收貨後發覺消毒濕紙巾發霉,在當地入稟控告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於是找高嘉力律師行詢問意見,最終聽取意見在澳洲找律師協助。
袁佩筠律師回應
「由於事件在澳洲發生,而且買賣合約沒有任何關於司法管轄權的條文,在一般情況下,香港律師難以處理這類案件。」若合約條文中標明司法管轄權在香港,並且由香港法律管轄,便可以在香港處理;否則,便由事件發生地方的法庭處理。「如果香港公司能夠證明相關買賣有相當多的元素在香港發生,例如收款戶口在香港、買方來港洽商,或者電郵由香港IP地址發出,便有足夠的關連性,證明香港擁有司法管轄權。」
個案四 執笠並非一了百了
某香港公司與泰國公司交易,買入泰國的地皮,最終沒有付款。香港公司不堪被對方多番追討,結果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撤銷註冊從而解散公司。泰國公司入稟當地法院,並找香港律師協助,結果成功阻止該公司撤銷註冊。
袁佩筠律師回應
高嘉力律師行代表泰國的公司,向公司註冊處作出投訴,表示涉事的香港公司,仍未解決關於債務的官司,最終公司註冊處接納投訴,停止正在處理的公司撤銷註冊申請。「即使公司已除名或撤銷註冊,若有債權人入稟申請,法庭仍可以頒令,令該公司恢復地位,繼續生存以解決訴訟。」公司解散,人去樓空,但仍然可以根據過往紀錄,追蹤各董事的下落,並且追回資產。
若能夠證明董事在任期間,曾經作出不法行動,例如私下挪用公司資產,董事個人最終需要負上法律責任。「恢復公司地位以解決訴訟的案件為數不少,因此不能以為將公司關門大吉,便可以撇清債務或糾紛。事情並非想像般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