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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企業家都做過快餐店!貝佐斯在麥當勞學到的賺錢秘密|Amazon|創業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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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on.Jeff Bezos.創業淘金】2019年《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排行榜中,亞馬遜Amazon創辦人—傑佛瑞·貝佐斯(Jeff Bezos)以1,310億美元的身家位列榜首。

撰文:Smart ED編輯部|圖片:unsplash、Getty images、中新社|資料來源:CNBC

貝佐斯在1994年創辦Amazon

貝佐斯在1994年創辦了Amazon,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網絡線上零售商之一。貝佐斯在因為Amazon而成名之前,其實也是個不平凡的人。貝佐斯的媽媽在17歲時就懷上了他,但兩位年輕父母的婚姻不到一年就破裂,貝佐斯生於美國新墨西哥州,他的媽媽在其後再改嫁。

貝佐斯從小就對零件、機械充滿興趣和好奇,剛剛學走路的時候,貝佐斯就拿起螺絲刀拆自己的嬰兒床。年少時,每逢暑假他總會到外祖父的牧場工作:為牛隻接種疫苗、修理風車等。他亦曾經以操控一個電子鐘來使他的表弟被後鎖在房間外,亦把父親的車庫改成為一個實驗室。

Amazon的顧客至上原則

「從小到大,貝佐斯都是一個獨立自主的人。」他的媽媽說。16歲那年,貝佐斯並沒有像以往般到外祖父的牧場,反而在麥當勞獲得他首份有薪金的暑期工。這一份平平無奇的工作,卻為貝佐斯帶來寶貴的經驗。

他回憶起當時工作上最困難的事,就是在很趕急下完成所以的事,所以貝佐斯花了一個暑假來研究麥當勞的自動化改善,來讓所有事情都可以及時完成,不會手忙腳亂,例如當要把炸好的薯條馬上拿出來的時候的信號和提示聲音,令到薯條不會燶掉或是沒熟透。

在麥當勞工作也令到他明白到客戶服務的重要性,日後在創辦Amazon時,「顧客至上」(customer obsession)就成為他經營的最大原則、Amazon的精神。

「Day 1」大樓的意義

不少人都認為Amazon之成功,很大因素就是它對顧客的重視程度相當的高。不少公司或者會以技術為先,或許是產品為重,但是Amazon在貝佐斯帶領下一直都是以客戶為重中之重。

Amazon 亞馬遜大樓二期的名字是「Day 1」,源於貝佐斯對於「Day 1」這個詞語的執著。貝佐斯曾經說過:「互聯網的Day 1,也是Amazon的Day 1」,他要求員工每天都好像第一天般工作,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失去動力、熱情。

反而「Day 2」就是等同於停滯、走下坡。他建議一眾的年輕人應該要不恥去學習,即使是翻動漢堡包、炒蛋也可以為你上一課。

同樣在快餐店出身的創辦人

貝佐斯並不是唯一一個在快餐店出身的成功企業家,Reddit的創辦人亞歷克西斯·瓦尼安(Alexis Ohanian)也曾經在必勝客任職侍應。

「當中使我學到關於客戶服務的基本知識。」瓦尼安說。無論Amazon,還是Rebbit的創辦人,都是在年輕時在快餐店工作過,所帶來的經驗和啟發遠遠超過金錢的收入。像貝佐斯說般,不要放棄每一件可以學習的事情,即使它是一個很普通的快餐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