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年假2024|勞工法例日數/離職年假計算方法:年假換工資有限制?
勞工法例有薪年假懶人包
有薪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的分別
有薪年假日數累積
有薪年假的發放及放假安排
給予僱員工資以代替年假的合法做法
離職有薪年假計算方法
有薪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有甚麼分別?
有薪年假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 12 個月,便可享有不少於7天有薪年假。 如年假期內適逢休息日或法定假日,該日應視作年假,而僱主必須爲僱員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休息日
是指在連續不少過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 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萬元。
法定假日
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所有僱員均可享有下列法定。
日數 | 法定假日 |
1 | 1 月 1 日 |
2 | 農曆年初一 |
3 | 農曆年初二 |
4 | 農曆年初三 |
5 | 清明節 |
6 | 勞動節(5 月 1 日) |
7 | 佛誕 |
8 | 端午節 |
9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
10 | 中秋節翌日 |
11 | 重陽節 |
12 | 國慶日(10 月 1 日) |
13 | 冬節或聖誕節(由僱主選擇) |
14 |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
有薪年假的發放及放假安排
在受僱每滿 12 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 12 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 14 天 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年假須爲一段不間斷的期間。但如僱員要求,僱主可按下列方式給予年假:
年假日數不超過 10 天 | 可將不多於 3 天的假期分開發放,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
年假日數超過 10 天 | 最少連續發放 7 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分開發放 |
不過實際上,大多數公司都容許僱員彈性安排自己的有薪年假,有關安排建議向公司人力資源部了解清楚。
給予僱員工資以代替年假的合法做法
僱主不得在僱傭合約內加入任何條款,令僱員放棄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工資以代替年假的條款。 然而,如僱員同意,法例准許僱員可以接受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祇限於超逾10天的年假部分。
- 例:一名享有12天年假的僱員,可以享用10天年假而接受相等於2天年假的工資。
離職年假計算方法
假期年是指僱員開始受僱日及其周年日起之後的 12 個月期間。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
入職未滿一年辭職的計算方法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受僱期 | 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 ||
少於12 個月 | 少於 3 個月 | 無 | |
3 至 12 個月 | 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 | 無 | |
– 辭職 – 非即時解僱 |
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x (受僱日數/365) | ||
12 個月或以上 | 該假期年受僱少於 3 個月 | 未放取的年假 | |
該假期年受 僱滿 3 至 12個月 |
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 | 未放取的年假 | |
– 辭職 – 非即時解僱 |
未放取的年假 + 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x (該假期年受僱日數/365) |
可以建年假換取工資嗎?
僱主不得在僱傭合約內加入任何條款,令僱員放棄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工資以代替年假的條款。 然而…詳情請看
未做滿一年就辭職,可否獲得年假薪酬?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詳情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