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債務舒緩計劃 應對短期財務危機 資料圖片

善用債務舒緩計劃 應對短期財務危機

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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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現時生活成本高企令很多人經濟負擔加重,負債人數攀升,筆者早前文章分享可以通過個人自願安排(IVA)進行債務重組,由欠債人與其債權人協商達成協議,重新定立償還債務的方案。但由於雙方在達成新協議前,可能談判需時較長,欠債人則需要承受一段時間的負擔,未必能及時緩解其債務危機。

因此,在破產和個人自願安排以外,欠債額較少的人士,還可以選擇債務舒緩計劃(DRP),應對其財務危機。
債務舒緩計劃是一種暫時性且程序相對簡單的債務重整方法,欠債人士可以申請暫停還款、延遲還款或減少還款金額等,毋須經過任何法律程序。

審批時間短至一個月

對於有短期債務問題,但財務狀況仍有望恢復穩定的人士而言,債務舒緩計劃是較為方便的方式。
相較於破產、以個人自願安排進行債務重組等手段,債務舒緩計劃有多方面的優勢。
首先,實施成本較低,除申請費外,毋須額外聘請代名人,可節省法律及行政開支,有利於欠債人降低重整債務過程中的財政負擔。

其次,可以和個別債權人商議,通過調整還款額度和期限,减輕欠債人短期內的還款壓力,靈活性較高。
同時,不用經煩瑣的法庭申請程序,操作步驟簡便。相比其他方法,債務舒緩計劃審批時間也較短,可快至一個月。
此外,債務舒緩計劃不會在信貸報告留有公開紀錄,亦不會波及欠債人現有的工作,有利於保障個人私隱,並降低對日後信用評級的影響。
對於債權人而言,債務舒緩計劃有助於債務雙方建立互信,實現共贏。
債權人可通過調整還款方案,提高債務回收率,降低壞賬風險。

評估財務狀況制定還款計劃

欠債人在申請債務舒緩計劃前,應充分了解自身財務狀况,包括收入、支出、債務總額等,與債權人協商合適的債務重整方案。

若欠債額過高且瀕臨破產的人士,需要更大幅度的債務調整,則個人自願安排是更適合的債務重組方式。
為順利申請債務舒緩計劃,欠債人需要提供一定的財務文件,包括入息證明、信用卡月結單和貸款資料等,提前備齊文件,亦可順利推進申請過程。
欠債人應主動告知債權人自身財務困境,與其保持良好溝通,並表達選擇債務舒緩計劃的意願,可以增加獲得批准的機會。
若欠債人對重組債務的方案選擇感到困惑,可考慮尋求財務顧問或諮詢機構的幫助,根據專業建議制定最佳的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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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馮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