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

詐騙案|香港警方三周內拘捕53人涉及高達7800萬元科技詐騙

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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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在香港日益嚴重,警方在過去三周內展開了名為「春暉」的專項行動,針對科技罪案及詐騙行為進行打擊。在此行動中,警方於全港多個地區拘捕了53名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的嫌疑人,涉及的案件高達30宗,總涉款達到驚人的7800萬元。

詐騙案丨警方行動及拘捕概況

在這次「春暉」行動中,警方從6月11日至7月2日,在九龍城警區等多個地區進行了密集的搜捕。共有37名男性和16名女性被拘捕,年齡範圍從18至67歲不等。這些被捕者主要是傀儡戶口的持有人,他們被指控為詐騙集團提供銀行戶口,協助處理從犯罪活動中獲得的非法資金。

詐騙案丨涉及詐騙類型

涉及的詐騙類型多樣,包括經典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網上投資騙案、網上購物騙案及網上求職騙案等。這些案件不僅涉及大量金錢,也嚴重侵害了市民的財產安全。

詐騙案丨警方防騙提示

面對詐騙案件的增多,警方提醒市民必須提高警覺。特別是在處理銀行戶口時,切勿將自己的戶口借予他人使用,或是出租、出售戶口給他人。一旦戶口被用於非法用途,戶口持有人也可能涉及「洗黑錢」的罪行。

詐騙案丨洗黑錢的法律後果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為犯罪得益並處理該財產,即可被控以「洗黑錢」罪。一旦罪名成立,可面臨最高500萬港幣的罰款及最長14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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